邵武市农业局等八单位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通知
2021-03-09 17:13:00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阅读量:743
各乡(镇)、街道三农服务中心、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中心小学、文化站、广电站、卫计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农业部等九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福建省农业厅等九单位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4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部署安排好工作,做到过程群众参与,结果群众认可,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落实主体责任。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省委于伟国书记批示“要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有力推进,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打好清产核资硬战,并按要求加快改革进度,取得明显成效”。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协调,乡、村、组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乡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帅,落实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切实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场硬仗。
(三)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农业局负责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中介机构(会计事务所)清产核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站所,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完成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二、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明确时间安排。我市是省级试点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在2018年8月底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时点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明确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1月-4月)。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成立以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村主任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织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完成清查核实资产和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各乡(镇)、街道及时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和政策宣传(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光盘和每个村制作一个宣传栏)。
组织实施(4月-8月底)。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对本组织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户代表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同时,由中介机构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并报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乡、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清产核资,组织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并对不同层级上报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县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同时指导和帮助各村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台账;县级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编写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设区市农业部门,并组织检查,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补缺补漏,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三、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挂靠农业局,指导全市开展具体工作。市相关部门和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协调小组,负责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村(居、经管会)要成立相应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市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上一级汇报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有关问题。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督导。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产办)要做好清产核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得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市清产办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以督查促进清产核资工作稳步推进,确保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四)严肃问题查处。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资产所有权主体与管护费用承担主体的关系,不良资产债务核销与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准确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清产核资工作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等九单位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47号)
邵武市农业局邵武市财政局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邵武市水利局邵武市林业局邵武市教育局
邵武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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