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东区前进街道全面完成10个建制村的农村产权改革工作
2021-03-05 11:04:20来源:大东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156
为更好地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11月28日上午9点30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街道会议室召开了“前进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颁奖大会”,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凯向辖区10个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前进街道已全面完成10个建制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全街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和无私付出,克服了改革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在广大干部群众夜以继日的精心工作下,于11月27日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了10个建制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按照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党的领导的总体原则,全面保障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清产核资、人员身份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工作,明确了农村产权关系,保障了农民根本利益,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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