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相关政策分析汇总
2021-02-27 09:02: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47
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提升,合理利用土地用途,许多地区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下面就对2021年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相关政策分析汇总,以供大家参考。
1、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承包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流转土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地块代码等;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方式;
(5)流转土地的用途;
(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流转价款或者股份分红,以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9)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10)违约责任。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4、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