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2-25 17:17:45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阅读量:496
岩前镇人民政府、中村乡人民政府:
为扶持集体经济薄弱和受疫情影响减收明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根据《中共三元区委办公室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元委办〔2020〕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区级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1万元,其中岩前镇人民政府3万元(横坑村3万元)、中村乡人民政府18万元(白水村、前村村、张坑村、米洋村、筑竹村、蕉坑村各3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请严格按照《三元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元财〔2019〕6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贫困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
三元区财政局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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