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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

2021-01-28 17:16:52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阅读量:286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印发了《枞阳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杰彬就该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房地一体-摄图网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自2010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来,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这项工作做了强调。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再次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号)提出: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本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二、制定意义和整体考虑

以政府组织总登记形式,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通过确权登记发证,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助于提高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本次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用外包购买服务,安排专业调查人员在村、组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入户调查。按照实施方案,2020年6月开始全面开展,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去年接省厅四部门通知后,我局即报告县政府,要求落实经费开展工作。年初,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开展全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3月中旬,会同县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局前往岳西县和阜南县考察学习,借鉴他们先行开展经验,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报送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及计划,同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尤其是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四、工作目标

在原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调查基础上,全面查清我县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面积、界址、用途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建立“房地一体”数据库,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对接,推动数据成果互通共享。

五、主要任务

以登记发证为主线,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工作范围,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完成“房地一体登记”。主要有三方面工作:一是农村地籍调查;二是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三是信息化建设。

五、创新举措

建立了依托“钉钉”平台的督查调度机制,驻枞人员须每天在平台考勤,每周召开视频会议调度。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保证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质量,拟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采购项目监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协助县局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保证成果质量,确保项目能够按上级时间结点要求顺利完成。

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7月初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设计进行评审,三个标段投入人员,严格按审定后的技术方案进行作业。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尚未召开动员会的乡镇尽快行动起来,印发《关于枞阳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致广大农村居民的一封信》和《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册》,做到村组皆知,家喻户晓,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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