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盱眙县官滩镇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激励意见》全文
2021-01-21 17:50:12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00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村(社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调动村(社区)干部主动抓收入的工作激情和干事热情,根据《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官滩镇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激励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因村制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改变村集体经济薄弱面貌,扎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底,全镇9个村(社区)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均突破60万元,3个村(社区)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20万元以上,2个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90万元以上。
三、发展路径
1.坚持“宜农则农、宜商则商、一村一策的原则,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2.因地制宜,挖掘资源性收入。加大土地整理、宅基地有偿退出、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本村土地、水面等各种资源,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资金优势。
3.盘活利用,拓展资产性收入。盘活闲置校舍、村部等各种存量资产,进行综合开发、有效利用。
4.建设载体,提高持续性收入。鼓励支持购买商铺门面、建设标准化厂房、兴办农家乐等,培植经济增长点。
5.提供劳务,增加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体运营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6.向上争取,增加资助性收入。充分发挥村干部的资源优势,利用各种方式,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四、激励标准
(一)达标奖
完成当年镇下达集体经济纯收入任务的村(社区),各奖励1万元,未完成任务的,与年终目标考核奖挂钩予以惩戒。
(二)超额奖
超额完成当年任务,从超额部分中按一定比例计提超额奖。
任务在50-100万元的,每超额完成10万元计提1万元奖励金,3万元封顶,不足10万元按比例计提。
任务在100万元以上的,每超额完成15万元计提1万元奖励金,3万元封顶,不足15万元按比例计提。
五、有关说明
1.奖金渠道由各村(社区)从每年集体经济收入的结余部分按标准列支。
2.奖励金分配原则,村书记40%,报账员、副书记15%,其余奖励其他村“两委”干部。
3.集体经济是可持续、可支配的经营性收入,向上争取资金采取一事一议计入村集体经济,具体由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认定。
4.严肃考核纪律,一经发现杜绝弄虚作假,取消所有奖励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考核每年底由镇目标办牵头实施,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配合,考核结果报党委议事会审定。
6.本意见由镇目标办负责解释。
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
2020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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