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标保证金是什么?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12 13:59:0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102
在当下使用土地时,都需要经过土地投标,而在土地投标的过程中,就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此来规范投标人的责任,那么土地投标保证金是什么?土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好好的探讨一番。
一、土地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土地投标保证金主要是指土地在招标投标的活动中,投标人可以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土地投标保证金。
二、土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应该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一部分。未中标人的土地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其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是支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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