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1-01-08 15:26:30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阅读量:947
2021年1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不动产权(房地产他项权证)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不动产权(房地产他项权证)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不动产南2020199号)
他项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他项权证号:长丰字第1780013612号;义务人(房屋所有权人):余小辉,房屋坐落:长丰县双凤开发区蒙城北路与金海路交口阿奎利亚二组团111幢201室,已申报遗失及补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若在公告期内(1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局将予以补发新证(原他项证作废)。
公告单位: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