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一般有效期几年?附土地使用权满了续期相关介绍!
2021-01-05 13:59:5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08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对此大家应该都非常明白,所以我国在土地使用管理方面是非常严谨的,土地使用证都是有年限的,这一点大家应该了解的,那么土地使用证一般有效期几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小编还整理了土地使用权满了续期相关介绍,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赶紧来一探究竟吧!
一、土地使用证一般有效期几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①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②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①农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②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无期限。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
二、土地使用权满了续期相关介绍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当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的义务。
关于土地使用证一般有效期几年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大家看完应该心中有数了,对于土地使用权满了续期相关介绍还请能一并笑纳了,必有可用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