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分类规划将完成,2021年农村将迎来3件好事
2021-01-03 10:22: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15
近期,自然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在该意见中,又再次提到了和村庄分类规划有关的各项措施。根据文件的部署,2021年开始,农村又将迎来三件好事,令人期待!
1、合理优化村庄布局
大家都知道,每个村庄的风貌习俗以及建设发展情况都不同,在经济发达地区,村庄的建设已经很好了,村庄的各项配套设施也非常完善。但在山区农村或经济欠发达地区,村里的空间布局都没有合理的规划,生活、生态、生产空间也非常混乱,这样的村庄看起来毫无规划,也没有一点特色,村民的环境和卫生始终得不到改善。
不过,就在新发布的《意见》中,自然资源部已经要求各地必须做好村庄规划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制定不同的建设发展措施,并且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要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严格落实土地用途使用制度,逐步规划好村庄的空间布局,有条件的地区要根据村庄的发展情况让生活、生态、生产空间实现分离,为后续的建设项目预留空间。
农村的三大空间的确有必要分离,哪些土地是建房的,哪些土地是种粮食的,还有哪些地区是生态保护区必须合理划分,这样不仅能提高村庄的整体面貌,还能留住绿水青山。预留出来的土地也可以为后续的发展和建设奠定基础,避免出现村庄建设杂乱无章的情况。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根据文件的要求,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在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结合农民反馈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规划。比如说;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会被编制为搬迁撤并类,而这些村庄在纳入撤并搬迁类之前,必须听取村民的意愿,了解大家是否愿意集体搬走,如果村民不愿意的情况下,那么就不会单独编制在内,也不会强制村民搬迁“上楼”。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想法。
这项措施对村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以前,一些地方的确出现了强制要求村民搬迁上楼的现象,但在这份意见中,我国又再次强调一个问题,不管是村庄编制还是拟定撤并搬迁都必须尊重村民的意愿进行,不得搞强制措施。
3、统筹村庄规划建设
在上面的内容中已经提到,全国范围内的村庄会分为并集聚提升、城乡融合、特殊保护、撤并搬迁,完成分类工作之后,接下来就是要规划好村庄的建设和发展方向,不能盲目的发展。如;笔者家乡现在是编入集聚提升类,那么以后只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进一步改善村庄的民生问题。让村民过上便捷且舒适的生活。
又如;列入特色保护类的村庄,以后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会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既不能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也不能搞大拆大建,必须以保护为主,建设发展为辅,逐步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从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