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用地归哪些部门管?2021年怎么备案?
2020-12-01 00:01:4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909
在新时代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设施农用地作为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保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那么,设施农业用地归哪些部门管?2021年怎么备案?
一、设施农业用地需要备案吗?
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是需要备案的。
一般来讲,用地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经营者将用地协议、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及项目用地边界、辅助设施、破坏耕作层、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地块拐点电子坐标向乡镇政府备案。
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几点:
1、对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有关规定、用地协议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
2、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相关用地拐点坐标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督促纠正。经营者发生变更的,应按要求重新签订用地协议,重新备案,重新汇交有关备案信息。
4、国有农(牧、林)场的设施农业用地由国有农(牧、林)场指导经营者做好项目选址,与经营者签订用地协议,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哪些部门负责监管设施农业用地?
除了经营者须按约定使用土地,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外,以下组织部门也具有监管职责。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应监督经营者按约定使用土地,对设施农业项目定期开展巡查,掌握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情况并定期向乡镇政府报告,督促经营者做好土地复垦。
2、乡镇政府
对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的跟踪监管,做好农业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和风貌管控,对设施农业用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制止、早报告,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者做好土地复垦和交还工作。
3、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对设施农业用地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土地复垦进行管理和验收。
4、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全面掌握本区域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和发展趋势,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温馨提示,在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时,用地协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用地位置,设施类型和用途、种植(养殖)面积(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年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而且,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出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出其承包经营权流转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