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8-03-14 11:41:29来源:蚌埠市政府网阅读量:118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2017年12月27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蚌发〔2017〕40号)。以下是蚌埠市《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一、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8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专业措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2017年12月27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蚌发〔2017〕40号)。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任务。在巩固完善农村土地、林权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是确立了目标。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三是确定了工作原则。
——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改革每一个环节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得到农民认可)
——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
一是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中央和省要求,编制《蚌埠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方案,由县(区)负责组织实施,对集体所有的各类(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2018年底基本完成。
二是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加强能力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
四是健全完善农村产权市场交易体系。完善和发挥蚌埠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功能。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制定蚌埠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公开规范交易。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载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成立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五是科学制定改革推进计划。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根据清产核资结果,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各村的集体资产状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实行“一村一策”,编制改革任务清单。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
(三)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编制《蚌埠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三是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权能改革试点。
(四)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一是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支持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开展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试点。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二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监管,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相关制度、签订规范合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运营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按照村集体经济“3+N”发展模式,即通过开发资源、服务经营、结对帮扶(项目带动)3种类型及资源挖潜、资产盘活、股份合作、生产服务、帮扶发展、社会救助等N条发展路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拓展发展新渠道。积极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积累资金和资产,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五)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县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建立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加强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量化,列入县(区)年度改革和发展考核内容。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明确要建立完善的经费保障制度,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改革过程中用于村民参加会议、开展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等工作补助,一律由财政承担。同时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具体政策。
四是妥善化解矛盾。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
注:蚌埠市,简称蚌,别称珠城,隶属于安徽省,史载蚌埠“古乃采珠之地”,故素有“珍珠城”的美誉。市花是月季,市树是雪松、中槐。位于安徽省北部,东与明光市和江苏省泗洪县毗邻,西与蒙城县、凤台县搭界,南与淮南市、凤阳县相连,北与宿州市、濉溪县、灵璧县、泗县接壤。辖4区3县: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龙子湖区;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面积5952平方公里,人口376.35万。
蚌埠市是花鼓灯、泗州戏、凤阳花鼓戏的发源地。市境大部分处于淮北平原南端。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旅游景点有淮河文化广场,历史文化名城凤阳县,垓下古战场,龙子湖公园,淮河“三峡”,大明皇家游乐世界,张公湖,湖上升明月(古民居博览园),双墩遗址,大禹治水圣地涂山、白乳泉、珠园等。历史名人有启、桓温、年羹尧、汤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