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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2024-07-10 13:40:2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93

在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且,参与交易的双方即委托方和意向方需要提交相关材料。那么,2024年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是怎样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2024年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

一、2024年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程序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即委农办发〔2024〕4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交易委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委托方应填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委托各级农交服务组织提供产权流转交易服务。

2、委托受理。受理组织根据产权类型,对委托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查档确认权属,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委托予以受理,并明确告知具体受理期限。

3、信息公告。受理组织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信息发布。

4、意向受理。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限内,按照公告要求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并提交相关材料。

5、组织交易。公告期满后,受理组织按照公告中公布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

6、成交公示。受理组织将成交结果在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示。

7、组织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受理组织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签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合同内容应符合项目信息公告条件。

8、交易结算。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结算。

9、交易鉴证。受理组织出具由青岛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统一制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

10、归档备查。交易完成后,受理组织应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原始记录,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二、2024年青岛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委托方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委托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权的,需提供书面材料;

(5)标的物权属证明,包括标的物权属证书或权属来源证明,质(抵)押、查封、扣押等情况说明;

(6)标的物信息,包括标的物类别、数量、规模、坐落(四至)、配套设施、附着物信息等;

(7)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8)其他可能影响交易和合同订立的必要信息和材料。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流转交易,还应提供准予流转交易的要件。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行政许可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决策证明材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受让方资格须符合出让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2、意向方

(1)农村产权意向登记表;

(2)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若委托方需要,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50亩(含)以上的,需提交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结果等相关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总结: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按照“交易委托-委托受理-信息公告-意向受理-组织交易-成交公示-组织签约-交易结算-交易鉴证-归档备查”的程序进行;委托方、意向方应当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咨询:即墨区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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