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可以转让?附转让年限规定!
2020-10-19 17:05:5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60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很多人对于这类土地不是很了解,但是又不得不去了解。那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可以转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这里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否可以转让?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之一,具体依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和各地政府发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文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可知,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2020年1月2日印发的《焦作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焦政办〔2020〕1号)可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根据2020年4月13日印发的《封丘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封政文〔2020〕11号)可知,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交易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转让的,并且,转让年限不得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既然如此,我们就得了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了。
根据各地发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文件可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参照同类同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不超过下列规定:工矿仓储用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0年;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40年;其他营利性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0年。
总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转让的,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发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文件都有明确规定。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年限,规定不得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