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吗?
2020-10-16 17:45: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689
我国的土地实行的是公有制,也就是说土地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公民或者是农民只有使用权。在众多土地类型中,很多人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是很了解。那么,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吗?这里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全称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规定。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入市的,具体可以参考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和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即可得知。
2020年1月1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提出要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
总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的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它是可以入市的,依法登记后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但是要经过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