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24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2024-06-14 11:45: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475
2024年6月12日,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了1则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多个村的土地。那么,海阳市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土地补偿标准多少?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海阳市2024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4〕14号),拟征收55个地块,涉及:郭城镇松树夼村、宅家夼村、当道村、三宝沙村、台城村,朱吴镇河北村、中石现村、崖南头村、桑园村、北洛村、北长仙村、南长仙村、二王家村、黑崮村、后山中涧村、上孙家村、楼底村、东朱吴村、西石现村、虎龙庄村、高家村,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栾家村、湖西村
地块1:郭城镇松树夼村、朱吴镇河北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13公顷、草地0.0012公顷);涉及郭城镇松树夼村、朱吴镇河北村。
地块2:朱吴镇河北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87公顷、草地0.0038公顷);涉及朱吴镇河北村。
地块3:朱吴镇中石现村,面积0.02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67公顷(林地0.0267公顷);涉及朱吴镇中石现村。
地块4:朱吴镇中石现村,面积0.02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2公顷(林地0.0192公顷、草地0.0020公顷);涉及朱吴镇中石现村。
地块5:朱吴镇中石现村,面积0.0230公顷,其中农用地0.0230公顷(林地0.0230公顷);涉及朱吴镇中石现村。
地块6:朱吴镇中石现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14公顷、园地0.0008公顷、草地0.0103公顷);涉及朱吴镇中石现村。
地块7:发城镇北姜格庄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发城镇北姜格庄村。
地块8:发城镇北姜格庄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51公顷、草地0.0074公顷);涉及发城镇北姜格庄村。
地块9: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栾家村,面积0.02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7公顷(林地0.0227公顷);涉及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栾家村。
地块10: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53公顷、其他土地0.0072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11: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44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12:发城镇栾家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89公顷、园地0.0036公顷);涉及发城镇栾家村。
地块13:朱吴镇崖南头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朱吴镇崖南头村。
地块14:朱吴镇崖南头村、桑园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042公顷、林地0.0163公顷、其他土地0.0020公顷);涉及朱吴镇崖南头村、桑园村。
地块15:朱吴镇桑园村、北洛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草地0.0225公顷);涉及朱吴镇桑园村、北洛村。
地块16:郭城镇宅家夼村、当道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当道村。
地块17:郭城镇宅家夼村、当道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085公顷、林地0.0102公顷、草地0.0016公顷、其他土地0.0022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当道村。
地块18:朱吴镇北长仙村、郭城镇当道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17公顷、草地0.0108公顷);涉及朱吴镇北长仙村、郭城镇当道村。
地块19: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南长仙村、二王家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南长仙村、二王家村。
地块20:朱吴镇二王家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朱吴镇二王家村。
地块21:朱吴镇二王家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朱吴镇二王家村。
地块22:朱吴镇北洛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3公顷、草地0.0095公顷);涉及朱吴镇北洛村。
地块23:朱吴镇黑崮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15公顷、草地0.001公顷);涉及朱吴镇黑崮村。
地块24:朱吴镇后山中涧村,面积0.02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3公顷(林地0.0083公顷),未利用地0.0118公顷;涉及朱吴镇后山中涧村。
地块25:朱吴镇黑崮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朱吴镇黑崮村。
地块26:朱吴镇上孙家村,面积0.0189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9公顷(林地0.0189公顷);涉及朱吴镇上孙家村。
地块27:朱吴镇楼底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72公顷、草地0.0053公顷);涉及朱吴镇楼底村。
地块28:朱吴镇楼底村、东朱吴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078公顷、草地0.0147公顷);涉及朱吴镇楼底村、东朱吴村。
地块29:朱吴镇楼底村、后山中涧村,面积0.0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1公顷(林地0.0218公顷、草地0.0003公顷);涉及朱吴镇楼底村、后山中涧村。
地块30:朱吴镇上孙家村,面积0.0218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8公顷(林地0.01公顷、园地0.0026公顷、草地0.0092公顷);涉及朱吴镇上孙家村。
地块31:朱吴镇楼底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朱吴镇楼底村。
地块32:朱吴镇后山中涧村,面积0.0198公顷,其中农用地0.0198公顷(林地0.0198公顷);涉及朱吴镇后山中涧村。
地块33:朱吴镇上孙家村、后山中涧村,面积0.0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1公顷(林地0.0221公顷);涉及朱吴镇上孙家村、后山中涧村。
地块34:朱吴镇西石现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朱吴镇西石现村。
地块35:朱吴镇虎龙庄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草地0.0225公顷);涉及朱吴镇虎龙庄村。
地块36:朱吴镇西石现村,面积0.0226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6公顷(耕地0.0146公顷、林地0.0041公顷、其他土地0.0039公顷);涉及朱吴镇西石现村。
地块37:朱吴镇高家村,面积0.0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公顷(林地0.02公顷);涉及朱吴镇高家村。
地块38:朱吴镇北洛村、郭城镇当道村,面积0.023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32公顷(林地0.0232公顷);涉及朱吴镇北洛村、郭城镇当道村。
地块39: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北洛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042公顷、林地0.0164公顷、其他土地0.0019公顷);涉及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北洛村。
地块40: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桑园村,面积0.02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57公顷(林地0.0257公顷);涉及郭城镇当道村、朱吴镇桑园村。
地块41:郭城镇当道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21公顷、林地0.0047公顷、其他土地0.0057公顷);涉及郭城镇当道村。
地块42:发城镇北姜格庄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发城镇北姜格庄村。
地块43:朱吴镇北长仙村、郭城镇当道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03公顷、草地0.0122公顷);涉及朱吴镇北长仙村、郭城镇当道村。
地块44:郭城镇宅家夼村、朱吴镇北长仙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07公顷、草地0.0018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朱吴镇北长仙村。
地块45: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46: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47:郭城镇宅家夼村、朱吴镇北长仙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225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朱吴镇北长仙村。
地块48: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草地0.0225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49:郭城镇三宝沙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郭城镇三宝沙村。
地块50:郭城镇台城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耕地0.0177公顷、其他土地0.0048公顷);涉及郭城镇台城村。
地块51:郭城镇台城村,面积0.02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8公顷(林地0.0228公顷);涉及郭城镇台城村。
地块52:郭城镇台城村,面积0.02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4公顷(林地0.0224公顷);涉及郭城镇台城村。
地块53: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湖西村、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37公顷、草地0.0088公顷);涉及发城镇北姜格庄村、湖西村、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54:郭城镇宅家夼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林地0.0118公顷、园地0.0107公顷);涉及郭城镇宅家夼村。
地块55:郭城镇三宝沙村,面积0.0225公顷,其中农用地0.0225公顷(园地0.0021公顷、草地0.0204公顷);涉及郭城镇三宝沙村。
二、海阳市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海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2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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