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村!2024年高青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哪些村?
2024-05-31 11:11:0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922
2024年5月28-29日,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了19则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计划对某些村的土地进行征地拆迁。那么,2024年高青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2024年高青县最新拆迁村名单
1、唐坊镇顺德村、凤仪村、北四村、石家村、名杨村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7号):拟征收唐坊镇顺德村集体土地。地块1樊页2HF井:位于引黄济淄干渠以西730米,北支新河以南650米,S316以北1000米;面积0.4248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8号):拟征收唐坊镇顺德村集体土地。地块2樊页2HF井路:位于引黄济淄干渠以西800米,北支新河以南650米,S316以北800米;面积0.2212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3号):拟征收唐坊镇凤仪村集体土地。地块7高892-斜22、斜23、斜24、斜25、斜26、斜27井(地块一):位于唐坊镇谢家村居民点以南500米,引黄济淄干渠以西135米;面积0.0725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4号):拟征收唐坊镇凤仪村集体土地。地块8高892-斜22、斜23、斜24、斜25、斜26、斜27井(地块二):位于唐坊镇谢家村居民点以南500米,引黄济淄干渠以西100米;面积0.0838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9号):拟征收唐坊镇北四村集体土地。地块13樊163-斜9、斜11、斜12、斜14、斜15、斜16井:位于唐坊镇彭家村居民点以东330米,北支新河以北1400米,长深高速以南300米;面积0.3521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22号):拟征收唐坊镇石家村集体土地。地块16樊141-斜16、斜17、斜18、斜19、斜20井:位于唐坊镇南刘村居民点以东800米,高城镇永阜村以北1400米,三号沟以南;面积0.4566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23号):拟征收唐坊镇石家村集体土地。地块17樊141-斜16、斜17、斜18、斜19、斜20井路:位于唐坊镇南刘村居民点以东800米,高城镇永阜村以北1400米,三号沟以南;面积0.0846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24号):拟征收唐坊镇名杨村集体土地。地块18樊142-21-斜3井11号集气站进井路:位于唐坊镇方家村居民点以南480米,三号沟以东190米,潍高路以北110米;面积0.0600公顷。
2、常家镇常兴村、许管村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9号):拟征收常家镇常兴村集体土地。地块3高43-平24井:位于常家镇水牛李村居民点以西230米,唐北路以东470米,北外环以北670米,刘杨路以南880米;面积0.1005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6号):拟征收常家镇许管村集体土地。地块10樊页3HF井(地块一):位于常家镇新五合村居民点以北550米,干一渠以东1500米,引黄济淄干渠以西980米;面积0.1661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7号):拟征收常家镇许管村集体土地。地块11樊页3HF井(地块二):位于常家镇新五合村居民点以北550米,干一渠以东1500米,引黄济淄干渠以西980米;面积0.3239公顷。
3、芦湖街道寨子村、芦湖村、张道传村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0号):拟征收芦湖街道寨子村集体土地。地块4高892-斜19井(地块一):位于芦湖街道蔡家村居民点以西800米,S316以南180米,干二渠以北540米;面积0.0232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1号):拟征收芦湖街道寨子村集体土地。地块5高892-斜19井(地块二):位于芦湖街道蔡家村居民点以西800米,S316以南250米,干二渠以北460米;面积0.0353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8号):拟征收芦湖街道芦湖村集体土地。地块12樊页104HF、樊页104-1HF井:位于芦湖街道大卢村以西100米,广青路以南120米,大芦湖以北670米,引黄济淄干渠以东700米;面积0.7334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20号):拟征收芦湖街道张道传村集体土地。地块14樊163-斜10、斜13、斜14井(地块一):位于滨莱高速以东280米,长深高速以北60米,新支一排以西350米;面积0.1278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21号):拟征收芦湖街道张道传村集体土地。地块15樊163-斜10、斜13、斜14井(地块二):位于滨莱高速以东300米,长深高速以北60米,新支一排以西330米;面积0.0989公顷。
4、高城镇龙凤村、李王庄村、窦张村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6号):拟征收高城镇龙凤村土地、高青化工园区内、支脉河路以南、工业一路以北、淄博联昱印染科技有限公司以东、山东科宜知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西。其中:水浇地面积0.0080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4834公顷、其他草地面积0.2555公顷、工业用地面积0.0408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2号):拟征收高城镇李王庄村集体土地。地块6高892-斜21井:位于高城镇王庄村居民点以北1400米,滨博高速公路以西1100米,杜姚沟以南1400米;面积0.0410公顷。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补公告〔2024〕15号):拟征收高城镇窦张村集体土地。地块9高890-斜33、斜34、斜35井:位于高城镇李明安村居民点以南320米,张庙村居民点以北260米,滨博高速公路以西500米;面积0.1171公顷。
二、高青县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唐坊镇顺德村,常家镇常兴村: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2万元/公顷。
芦湖街道张道传村、芦湖村、寨子村,唐坊镇石家村、凤仪村、名杨村、北四村,常家镇许管村,高城镇窦张村、李王庄村、龙凤村: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4.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4.5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3.4万元/公顷。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4年高青县最新拆迁村名单的介绍,涉及4个街镇13个村。点击:高青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