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药材的土地能不能都调查为耕地?
2024-05-09 10:17:5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99
在土地分类中,种植多年生药材属于园地。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种植药材的土地能不能都调查为耕地?
一、种植药材的土地能不能都调查为耕地?
调查时,按照耕地认定标准,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且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如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按耕地进行认定;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但种植周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如种植西洋参、三七等的土地,则按园地进行认定。
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后,如果在耕地上种多年生药材,调查部门就会调查为园地,然后耕保部门严格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但这显然不现实,土地调查部门出来解释说,种药材也不是都调查为园地,有的虽然是药材,对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的多年生作物,可以调查为耕地。大家比较熟知的,比如草莓、韭菜等,就属于这类作物。
这个提法的依据来自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有关问题解答》明确:调查时,按照耕地认定标准,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且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如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按耕地进行认定;对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药材但种植周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如种植西洋参、三七等的土地,则按园地进行认定。
综上,种植药材的土地调查时,按照耕地认定标准,如按照“每年种植一季”耕种方式种植半夏、蒲公英、沙参、白术等多年生药材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