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体用地买卖手续有什么?附买卖前后注意事项
2020-09-28 18:00: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080
集体用地基本上指的就是集体经营向建设用地,集体用地买卖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那海南集体用地买卖手续有什么?买卖前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海南集体用地买卖手续
1、申请交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向乡镇政府申请入市。
2、审查交易: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
3、评估和制定方案。所有权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评估土地价值并拟定交易方案。
4、表决方案。交易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入市方案应当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或乡镇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审批方案。交易方案提交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6、公告及交易:中国土地市场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以及本省主要媒体上发布入市交易公告。(协议交易省略本步骤)
7、成交确认。中标、成交或摘牌成功后,应当在交易现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协议交易省略本步骤)
8、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二、集体用地买卖前后注意事项
1、登记确权:买卖交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经过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没有确权的土地是不允许入市的。
2、纳入规划:买卖交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3、缴纳税费:签订合同后,入市主体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受让人(承租人)付清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法定税费。
4、土地交付:付完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并交纳税费后,办理土地移交以及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转移(出资)手续。
集体土地入市交易买卖主要有公开交易(包括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和协议交易(仅限于面积在5亩以下或者零星分散等特殊情况,且协议交易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两种,这两种交易方式所需的手续都大同小异,与文中描述相差不大。那关于“海南集体用地买卖手续”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