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内容是什么?
2024-04-11 10:26: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521
近日,内蒙古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工作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内容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内容是什么?
1、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2019年,中国将重点围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改革部署,目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
为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明光市采取“三举措”,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上下联动,扎实做好补充调查。建立市、乡镇街道、村、技术单位四方联动,紧密配合的组织体系,对所有问题图斑逐宗调查核实,收集信息,结果公示。对调查成果进行分析,由第三方技术单位形成初步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多方联合,稳慎制定处置意见。市两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相关乡镇街道召开联席会议逐宗审查,确定图斑类型,立足6大类30种情形,以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科学制定处置意见,确保形成可操作、能销号的问题台帐。对符合规划、可以补办手续的,优先通过分割、转让、调剂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规划,且是农民的唯一住宅,尽量调整规划,采取补办手续、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处置。对确需拆除的,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确保户有所居、社会稳定。
督查考核,“赛马比拼”抓整治。年初建立月调度、季考核工作制度,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季度考核内容,建立“红黄黑榜”,对工作连续落后或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的乡镇街道单独进行调度、约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