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产能不能给非本村户口人员继承?怎么走程序?
2020-09-24 17:39:1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69
目前,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大量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还留在老家农村,那么如果老人去世,这些宅基地房产能不能给非本村户口人员继承?怎么走程序?
一、宅基地房产能不能给非本村户口人员继承?
对于宅基地上的房产,非本村户口原因是可以继承的,因为该房产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属于《继承法》中可继承财产范畴。《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此外,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此问题做出了肯定性回答: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宅基地房产继承怎么走程序?
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内容作为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基本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内容主要反映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表》、《宅基地使用权申报表》、《农村宅基地审核表》等文件中。
确认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利人后,计算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原则上是按照权利人人数平分,同时可考虑建房时人力、物力投入情况予以酌情调整。被继承人只能在继承范围内继承相应份额。
宅基地房产继承程序主要包括:
1、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分别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两个证件分别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