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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哪些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

2024-04-02 10:37: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52

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征收哪些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

一、征收哪些土地需要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要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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