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农垦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4-03-15 10:19:3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99
农垦,指农业垦殖。也指开垦荒地,以便进行农业生产。农垦是一个有着1200万人的经济社会系统,由于历史形成的体制上的原因,农垦的社会负担和历史包袱沉重,每年全系统社会负担达60多亿元。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4海南农垦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海南农垦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集体土地或耕地被征收面积累计达到60%以上;或者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后,尚不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者因征地造成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的,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应当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安置留用地。
(一)安置留用地面积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累计面积的8%以内,被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累计,以2007年10月1日即《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二)安置留用地选址应当符合万宁市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安置留用地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选址的,可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规定申请出让、作价入股或出租;或者根据群众意愿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安置留用地在本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以外选址的,应当征收为国有土地。
(四)安置留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依法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所发生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五)安置留用地应当登记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成立的企业名义进行登记。
(六)安置留用地的流转、开发、利用、利益分配、作价入股、联营合作、转让、租赁等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安置留用地流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7〕169号)规定办理。
土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在镇政府的指导下,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06?〕?21?号)规定,经全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代表同意,提出分配使用管理方案报镇政府备案后,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