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进行水权交易吗?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2020-09-15 15:07: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740
随着水权制度的改革,目前,国内一些流域已经开展了水权交易,并取得了良好成效。那么个人可以进行水权交易吗?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一、个人可以进行水权交易吗?
1、水权交易概念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使用。
所谓水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水权,再根据供求关系调节水权供需的一种交易机制,是水权拥有者出让全部或部分水权,而潜在的水权需求者买进全部或部分水权的行为。
其交易原则包括:
一是水资源产权明晰;
二是水权所有者愿意通过市场交易出让部分或全部水权;
三是市场交易的水权必须安全清洁。
2、水权交易主体
根据我国水权交易政策,个人作为自然人是不能作为水权交易主体的。
区域水权和取水权交易主体为水利局、水库、国有控股公司等,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主体为水利局、合作社、用水者协会等。
区域水权和取水权交易主体行政色彩较浓,是因为这些交易客体是完成初始水权分配的水资源,而《水法》规定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一级市场几乎由政府垄断。灌溉用户交易主体具有一定互助性,是因为实际行使水权者是农民,个人需求小力量单薄,需要集体组织。
二、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目前,水权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区域水权交易
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为主体,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在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
2、取水权交易
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外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取水权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的水权交易。
3、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
已明确用水权益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的水权交易。
具体交易时,交易方式如下:
(1)当同一水权交易标的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水权交易平台组织双方协商交易费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
(2)当同一水权交易标的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水权交易平台组织受让方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