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什么?
2024-02-29 10:34: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22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由政府主导,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非盈利性机构,市农交公司负责组建运营,对转出方为农户个人或者村集体的,免收相关费用,主要依靠市场运作提升增值和溢价服务实现盈利,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市场风险。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什么?
一、交易主体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拥有的产权是否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由其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对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风险防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属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日常监管第一责任方,要强化风险意识,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要通过推动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和抵(质)押登记数据的信息交互,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提供依据,防止“一权多贷”“一物多抵”。各级政府要妥善处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重大意义和实践中的典型经验,积极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和交易平台功能,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考评机制。强化对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机构不落实、信息上报不及时、任务进度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就是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