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怎么划定?
2024-02-01 10:38: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38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将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定内容。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怎么划定?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指南
1、规划优先序和分解落实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规模数量和质量要求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批准后,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组织逐级分解落实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控制平原地区城市和山区城市划定比例,确保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合逐级报至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规定。
因生产建设或者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河道两岸堤防范围内不适宜或者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以及还牧的耕地,不得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市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确认,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综上,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批准后,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定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