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2020-09-08 14:19: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60
也许很多人都不了解土地出让金,按照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叙述,土地使用权是能够由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人要向出让人支付出让金,那么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一、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包括当日)之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当日确认地价的60%收取。
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程序授予转让的,以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分商品房转让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当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
2、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当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当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通过出让方式获得,或通过拆迁安置,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缴土地出让金。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指的是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把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法规向受让人收缴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已满土地使用期,该地使用者需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者通过行政划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有偿转让等方式,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要注意的是,土地出让金的大类别有两种,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挂牌、招标、拍卖等方法,如果可以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但是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民用房等民宅用地,以及工业区、开发园区等工业用地,通常不是全依靠市场调节,此时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