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能否继承?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2020-09-07 17:37:5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330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为了实现农民增收,很多地方都组建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户,集体收益按股份或按份额分红,让农民尝到甜头。那么,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能否继承?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一、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能否继承?
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是能继承的。
1、参考2018年11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宿豫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可知:“分配给成员的股权,属成员个人所有。个人股权可依法继承,但不得退股提现或退股抽资。”
2、参考2019年11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上杭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的通知:“个人股份可以依法继承、赠与、转让和退出,但继承人、受赠与人和受让人需具备本社成员资格;继承人不具有本社成员资格的,股份由本社托管,继承人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有分红权。”
3、参考2019年10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卖酒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兴业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指导意见的通知可知:“本社内成员已故股东(社员)的股份,由其直系亲属继承,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办理;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股权收归本社集体所有。”
4、参考2019年11月27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栗县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的通知:“在一个调整周期内,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赠与,特殊情况可以按照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
二、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东享有以下六大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年满16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股东);
2、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3、有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
5、按照股份取得分红的权利;
6、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体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剩余财产。
总结: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股权是能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股权收归本社集体所有。拥有股权的人称为股东,作为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取得分红的权利等6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