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绍兴越城区东湖街道客运中心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4-01-22 10:50: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66
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东湖街道客运中心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详情内容如下:
一、征收补偿资金测算
根据采样评估价格,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2.8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二、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1.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二)补偿价值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区府办下达征收任务的通知之日为价值时点,由市区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经采样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心价):工业(出让)3035元/平方米,工业办公(出让)4450元/平方米,商业一层(划拨)13015元/平方米,办公二层(划拨)623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补助及奖励
(一)非住宅房屋
1.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标准为: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1%予以补偿;工业等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3%予以补偿;
2.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60元/平方米发放;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二)房屋调查评估奖: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三)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计算,工业等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以上就是2024绍兴越城区东湖街道客运中心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