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有什么条件?存在哪些风险?
2020-09-03 17:50:0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83
众所周知农村的土地农户只有使用,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伴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开始,农民的权益和福利政策不断增加,国家为了让土地流转起来,允许土地经营权转让,达到贷款要求的土地还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那么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有什么条件?存在哪些风险?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有什么条件?
①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或者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向相关机构贷款条件的土地经营权。
②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③按要求从相关部门获取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是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等等。
④必须依法经营,在承包经营权内个人或组织机构不得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否则承包方有权收回土地。
⑤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如贷款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还贷,流出方可依法对土地时进行处置。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存在哪些风险?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有权把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借一定数额的贷款。如果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流程符合法律规定,那这一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土地抵押给他人或组织机构居然收不回来了”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广大农民尽管放心即可。
三、土地所有权的解释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四项权利: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一)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二)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三)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