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贵港市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首征比例制度改革

2023-11-23 11:34: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49

近日,贵港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制度改革,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赋能全市矿产资源加快出让。

针对过去矿业权出让首次征收金额比例不统一、不明确,根据单个矿产资源的情况制定不同比例的征收金额,出现强制性全额缴纳矿产出让收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这次改革旨在减轻企业的支付压力,激发矿业权出让市场活力。

《通知》规定,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成交价须一次缴清。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在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前,除矿业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外,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20%,贵港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首次征收比例,不得随意变更;除首次征缴外,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转采后或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根据出让合同按年度分期缴清,且矿业权出让收益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最长应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征收完毕。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