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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27个村!拆迁补偿标准多少?

2023-11-17 14:30:2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1173

2023年11月15日,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了31则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计划拆迁一些村。那么,广饶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多少?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

广饶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一、广饶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

1、广饶街道十五村、十六村、西毛村、十三村、杜疃东村、杜疃西村、张寨村、张汪村、十二村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1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十五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乐安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总面积0.1748公顷,地块2位于乐安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总面积0.9898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2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十六村集体土地,位于乐安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总面积0.6808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4号):拟征收广饶街道西毛村集体土地,位于大寨沟以西、綦公路以北,总面积0.6568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0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十三村集体土地,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1.1144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2号):拟征收广饶街道杜疃东村集体土地,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1727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3号):拟征收广饶街道杜疃西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1414公顷,地块2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0451公顷,地块3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6343公顷,地块4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5523公顷,地块5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158公顷,地块6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0286公顷,地块7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0174公顷,地块8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0496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5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张寨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0.0295公顷,地块2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1.4513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6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张汪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5.9726公顷,地块2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0.2597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90号):拟征收广饶街道十二村集体土地,位于齐安路以东、綦公路以南、西康村以西,总面积6.8532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1号):拟征收广饶街道杜疃东村集体土地,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14.5332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2号):拟征收广饶街道杜疃西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9054公顷,地块2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6872公顷,地块3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9939公顷,地块4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2.0743公顷,地块5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1.838公顷。

2、乐安街道钟家村、牛家村、白坞村、田王村、西十里堡村、张官前村、张庄村、黍河村、邵家村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3号):拟征收乐安街道钟家村集体土地,位于乐安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总面积0.2036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5号):拟征收乐安街道牛家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10.1955公顷,地块2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7047公顷,地块3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0847公顷,地块4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3831公顷,地块5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1622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6号):拟征收乐安街道白坞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6255公顷,地块2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1654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7号):拟征收乐安街道田王村集体土地,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4.1572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8号):拟征收乐安街道西十里堡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2613公顷,地块2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3829公顷,地块3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0.2874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79号):拟征收乐安街道张官前村集体土地,位于S227河辛线以西、广明路以北,总面积1.1532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4号):拟征收乐安街道张庄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2232公顷,地块2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0.4991公顷,地块3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1.1728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7号):拟征收乐安街道黍河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0.0221公顷,地块2位于国安路以东、规划广平路以南、康居花园北区以北、顺安路以西,总面积0.0681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8号):拟征收乐安街道邵家村集体土地,位于东营市正骨医院以东、广凯路以南、正安路以西、广码路以北,总面积2.9341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9号):拟征收乐安街道田王村集体土地,位于定安路以东、广明路以南,总面积4.2234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3号):拟征收乐安街道张庄村集体土地,位于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南,总面积1.5418公顷。

3、大王镇东营村、延集村、后屯村、付家村、复兴王村、铁匠李村、大王西村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81号):拟征收大王镇东营村集体土地,位于康安路以西、S316寿高线以北,总面积0.5279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4号):拟征收大王镇延集村集体土地,位于G25长深高速以东、北郭路以南、南郭村以西、阳河以北,总面积0.5198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5号):拟征收大王镇后屯村集体土地,位于织女河以东、潍高路以南、阳河以西、崇德路以北,总面积12.7657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6号):拟征收大王镇付家村集体土地,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0.6531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7号):拟征收大王镇复兴王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3.5629公顷,地块2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2.2806公顷,地块3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1.4908公顷,地块4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1.3218公顷,地块5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4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8号):拟征收大王镇铁匠李村集体土地,位于大王镇胜利路以东、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以南,总面积0.0595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9号):拟征收大王镇大王西村集体土地,地块1位于大王镇后王路以东、崇德路以北,总面积0.3385公顷,地块2位于大王镇后王路以东、崇德路以北,总面积0.3036公顷。

4、稻庄镇北孟村、闫口村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99号):拟征收稻庄镇北孟村集体土地,位于永安路以东、广码路以南、綦公路以北、G516沾青线以西,总面积1.2083公顷。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征补公告〔2023〕100号):拟征收稻庄镇闫口村集体土地,位于永安路以东、广码路以南、綦公路以北、G516沾青线以西,总面积0.6944公顷。

二、广饶县拆迁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广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广饶县2023年最新拆迁村名单的介绍,涉及4个街镇27个村,拆迁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点击:广饶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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