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文了解!
2023-10-10 11:10:2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25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似乎离我们的日常生活非常遥远,但其实不然。自然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长期以来,却存在所有权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甚至某些地方出现了“公地悲剧”。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自然资源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文了解!
一、自然资源确权是什么意思?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当前正在开展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
二、政策发展历程
1、制度提出
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要求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2016年11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明确提出要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2、制度落地
2019年7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由顶层设计、试点探索走向制度落地。
3、规范发展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2020年2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旨在更好地规范指导全国各级登记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4、制度深化
2021年4月《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提出要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确有非常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