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2023-10-05 13:31: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184
林权证纠纷是指与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流转权等相关的权益问题引发的纠纷。这类纠纷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承包、林地流转、林木砍伐、林地开发等。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一、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林地纠纷可以找多个部门解决,具体如下:
1、自然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除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4、涉及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暂由争议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处理后,涉及原确权登记范围变更的,处理结果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二、林权证纠纷三种解决办法
1、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或当事人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按照《森林法》规定,向有处理权的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2、林权争议的行政处理。林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在正式履行行政处理程序后,由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先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由调处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3、林权争议的司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
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林地纠纷解决办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