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四点要求
2020-08-06 14:11:37来源:江孜县政府网阅读量:1256
为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按时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2018年7月3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江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人大之家召开。
会议由副县长格桑旦增主持,县农牧局、财政局、国土局、教育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及专干,县清产核资办工作人员等共计6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农牧局副局长邓永洪宣读了《江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县农牧局局长达贵讲解了《江孜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最后,格桑旦增就做好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形势,把准方向,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准确把握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各项工作,摸清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权属和利用现状,重点查清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状况,查实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关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全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把相关职责明确到具体承担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建立一支经常性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干部队伍。
此次动员部署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江孜县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启动。预计,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全面结束,将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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