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2023-08-29 16:14:5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93
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村各类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政策咨询等服务,探索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那么,2023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一、2023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是谁?
根据2023年8月21日《张家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农村产权交易主体: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入市农户产权可自行或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受产权权利委托的受托人,共有产权交易要共有人同意方可进行,确保没有权属纠纷。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商企业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2023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2023年8月21日《张家界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1、转让方申请转让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三)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
(四)准予产权转让的有关证明,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审批程序的,提交相关同意产权转让文件;转让标的物需原产权权利人同意的,提交原产权权利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书;
(五)转让标的的情况介绍;
(六)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七)联合转让的,需提交联合转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八)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受让申请书
(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四)交易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主体以及应当提交材料的内容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咨询:张家界市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