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看护房怎么认定违建行为?有关鱼塘看护房的政策
2023-08-02 11:28:0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491
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养鱼的鱼塘也好,果园也罢,农民都会修建一个小小的房屋作为看护房。在看护房里都会放置一张床,可以看护自己养的鱼或者果园,起到防盗的作用。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鱼塘看护房怎么认定违建行为?有关鱼塘看护房的政策介绍。
一、鱼塘看护房怎么认定违建行为?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有关鱼塘看护房的政策
1.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
3.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对于大棚房的相关认定上,必须对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国家在对大棚房进行改造或者拆除时,必须对大棚房是否合法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合法的建筑,那么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拆迁部门都是可以查询到正确的手续的。
水产养殖都是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都是有租赁时间的,所以鱼塘租赁时间到了看护房也是需要拆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以上就是鱼塘看护房政策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