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2023年襄阳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哪些村庄?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2023-07-18 11:46: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627

近日,襄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两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年襄阳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哪些村庄?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一、2023年襄阳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征收尹集乡白云村集体土地

1、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尹集乡白云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8229公顷,其中农用地0.8180公顷(含水田0.3433公顷、旱地0.0679公顷、其他林地0.3895公顷、田坎0.0173公顷),建设用地0.0049公顷(宅基地0.0049公顷)。具体位置四至和土地分类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现场勘测定界范围为准。

2、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3、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公布的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尹集乡白云村位于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Ⅳ级区域,执行标准为88.95万元/公顷,补偿费总额73.1970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41号)据实补偿。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执行,标准为4.45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1.831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综合补偿费总计75.0289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在用地批复下达后由襄阳市财政局拨付到尹集乡白云村委会账户,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研究的方案落实到户。

(二)社会保障安置: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到襄城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在用地批准后,根据最终核定的养老保险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征收青龙村集体土地

1、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尹集乡青龙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9981公顷,其中农用地1.8753公顷(含水田0.4211公顷、旱地0.6225公顷、园地0.0096公顷、乔木林地0.0003公顷、其他林地0.5074公顷、农村道路0.2128公顷、坑塘水面0.0689公顷、沟渠0.0069公顷、田坎0.0258公顷),建设用地0.1228公顷(含公路用地0.1066公顷、特殊用地0.0002公顷、宅基地0.0160公顷)。具体位置四至和土地分类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现场勘测定界范围为准。

2、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3、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公布的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尹集乡青龙村位于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Ⅳ级区域,执行标准为88.95万元/公顷,补偿费总额177.7310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41号)据实补偿。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执行,标准为4.455万元/公顷,补偿总额4.6492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04、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综合补偿费总计182.3802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在用地批复下达后由襄阳市财政局拨付到尹集乡青龙村委会账户,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研究的方案落实到户。

(二)社会保障安置: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征地报批前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预存到襄城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在用地批准后,根据最终核定的养老保险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以上就是2023年襄阳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介绍。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