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确权证写谁名?
2020-07-24 14:34: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729
农村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土地确权的过程是对土地的权属问题做判断,是对土地的过往纠纷做处理,因此土地确权实实在在是带来了很多好处的,但是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也有村民发现在登记确权过程中,不知道土地确权是按户口还是按承包人,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土地确权必须是户主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关于开展土地确权登记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确权的,而且在确权登记过程中,签字的也必须要是户主,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不过要是家庭户的其他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共有人”一起登记在确权证上。
二、土地确权证写谁名?
一般情况写的是原来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或者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通常都是户口本上的户主,如果该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则可以推举代表人来签字确权,我国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也不减地的土地制度,所以土地确权也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在同一家庭户内,内部问题内部解决。
三、土地确权“共有人”是哪些人?
1.新生儿:新生儿现在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
2.外嫁女:外嫁女只能选择一方,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3.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依赖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才可以登记为共有人,并需要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进城工作子女:有稳定工作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能作为共有人,但是自谋职业或小企业打工则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5.复员军人:从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或义务兵,复员后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但是需要备注。
总结:以上是关于土地确权是不是必须是户主的相关问题,要注意的是,在农村现在基本上都是以一家庭户为单位进行各项项目,户主的身份也是确定了家庭代表人,可以代表整个家庭行使权力,所以土地确权证也是写的户主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