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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吗?流转后有补贴吗?

2020-07-23 17:28: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37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而在我国农村,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那么,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哪些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摄图网

一、哪些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可以看出,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其中,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二、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吗?

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吗-摄图网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有补贴吗?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是有补贴的,补贴标准各地不一,下面是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020年7月14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北政办〔2020〕48号),有关土地流转奖补和奖励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新增流转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奖补。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且当年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100亩(含1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新增流转其它承包地经营权的奖补。流转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且当年新增流转面积累计达300亩(含3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元。

(3)对农户当年新增流出耕地承包经营权奖补。流出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每亩奖补300元。

(4)对农户当年新增流出其它承包地经营权的奖补。流出期限在10年(含10年)以上,每亩奖补200元。

2、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2019年6月6日,从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府规〔2019〕4号),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符合以下条件且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予以补助:

(1)承包农户(转出方):连片流转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对流出土地的承包农户一次性给予400元/亩的补助。

(2)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龙头企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入方):对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面积2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500亩(含5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对于连片租赁农村承包土地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执行)。

(3)第三方流转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且帮助农户通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成功流转土地的第三方流转服务机构,按当年享受补助资金的土地流转面积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从2019年开始受理申报,具体的申报、核实、拨付以及相关资格条件等另行制定方案。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有补贴吗-摄图网

总结: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是有补贴的,补贴标准各地不一,具体标准可以到各地政府官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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