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有哪些权利?承包地会被村里收回吗?
2020-07-22 17:43: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845
在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想要拥有土地,只能从集体承包,承包后农民也只是拥有了使用权,用于从事农林牧渔生产。那么,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有哪些权利?
一、农民承包的土地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二款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二、农民对承包的土地的权利
1、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人,享有5项权利:①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②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③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④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农民既然享有了某些权利,也要承担一些义务:①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农民承包地被村里收回的情形
在承包期内,农民是不用担心承包地被村里收回的,除非遇到某些情况,村里就有权收回承包地,比如:
1、无主土地:土地承包一般是以户为单位,即使户主死亡,承包地依然可以由户中其他人继承,不会被收回,但是如果该户成员全部死亡,承包地就是无主的了,这类土地村里就有权收回。
2、户口迁出: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且父母又已经双亡,这类农民父母留下的土地会被村集体无偿收回;或者是全家的户口都迁入城市,这类的农民留在村里的承包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3、闲置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闲置超过三年以上,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以上都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因为长期闲置土地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
4、违规用地:在许多农村地区,有人擅自在耕地上盖房子或者建工厂,有人违规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有人肆意破坏耕地、污染土地,造成土地资源退化,对于这类土地,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
总结:农民对承包的土地享有5大权利,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农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要忘了承担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