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附暂停交易情形!
2023-06-06 11:42:5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07
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使用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开展本县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那么,2023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暂停交易情形有哪些?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3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2023年5月10日《松溪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松政办规〔2023〕2号),
(一)出让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让申请书;
2、出让方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委托办理流转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身份证明;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权的,需提供书面材料;
4、标的物权属证明,包括标的物权属证书或权属来源证明,存在质(抵)押、查封、扣押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5、标的物信息,包括标的物类别、数量、规模、坐落(四至)、配套设施、附着物信息等;
6、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流转交易,还应提供准予流转交易的要件。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行政许可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决策证明材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受让方资格须符合出让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7、标的挂牌价及作价依据;
8、其他可能影响交易和合同订立的必要信息和材料。
以上材料系原件的需提交原件、系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加盖指模。
(二)受让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或照片、扫描件;
3、委托办理流转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身份证明;
4、满足交易公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其他为满足交易和合同订立需要提供的信息和材料。
以上材料系原件的需提交原件、系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加盖指模。
二、2023松溪县农村产权暂停交易情形有哪些?
在交易合同签订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让方、受让方或者第三方向交易机构、出让方提出异议或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的。交易机构、出让方、监督部门视情况,可以暂停交易:
1、对出让的产权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产权交易活动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的;
3、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提出暂停交易的;
4、其他情况导致交易暂停的。
提出上述交易暂停申请,应当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交易暂停后,经交易相关方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机构认定符合交易重启条件的,可重启交易。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应当提交材料以及暂停交易情形的希望,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咨询:松溪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