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标准多少?附奖补程序!
2023-05-31 16:18: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72
近日,五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实施方案》,对通过农业订单、入股分红、农业务工、土地流转等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以及租赁原扶贫资金或衔接资金建设的村集体资产用于发展涉农产业的经营主体,有奖补。那么,2023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标准多少?奖补程序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2023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标准
(一)带动脱贫户奖补
1.订单带动。经营主体与农业特色产业脱贫户签订订单合同,年度收购货值不低于3000元/户,奖补经营主体300元/户。
2.入股带动。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签订入股分红合同,户年分红不少于400元的,按年分红金额的10%给予奖补。
3.农业务工带动。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签订农业务工合同,年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人(提供务工者本人工资银行流水),奖补经营主体500元/人。
4.土地流转带动。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1亩以上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年租金不低于400元/亩),且租金高于相同地块农户10%以上,奖补经营主体100元/户。
(二)租赁村集体资产奖补
经营主体租赁扶贫资金或衔接资金建设的村集体项目用于发展涉农产业,并与村签订租赁合同,年收益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的7%,按年租金的15%奖补。
二、2023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程序
(一)主体申请。符合以上项目条件的经营主体,如实填写申请书,附脱贫户农业务工的银行流水、收购产品合同及付款凭证、分红、租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后上报村民委员会。
(二)村级申报。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分类填写《五河县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项目申报花名册》,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审查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审查后,经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县级审核批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五)奖补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乡镇、村进行公告,县财政部门打卡发放奖补资金。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3五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奖补标准以及奖补程序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