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农民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0-07-20 17:30: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631

土地是人们安身立命的资本,农民有了地,心理就安心许多,而对于没地的农民来说,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流转别人的地。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摄图网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5项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3项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摄图网

二、农民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1、创设取得

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这两种承包方式都需要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移转取得

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有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因此,受让人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方的土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摄图网

3、继承取得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享有5项权利,承担3项义务。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农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从发包方中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也可以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流转承包方的土地取得,还可以以继承的方式取得。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