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标准如何规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3-05-25 10:57:4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525
如何取得海域使用权?需要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标准如何规定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围海养殖(含海水高涂养殖、滩涂蓄水养殖)用海:0.06万元/公顷(40元/亩)。
(二)开放式养殖用海
1、海水筏式养殖用海(如紫菜养殖):0.0225万元/公顷(15元/亩);
2、海水增殖护养用海(如贝类养殖):0.015万元/公顷(10元/亩);
3、海水网箱养殖用海:0.045万元/公顷(30元/亩);
4、其他海水养殖、海水栽培业用海:0.0225万元/公顷(15元/亩)。
5、养殖用海到期后续期如何规定的?
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
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
二、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海域使用申请书;
(二)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围海养殖用海需要);
(三)宗海界址图、位置图;
(四)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标准的介绍。围海养殖和开放式养殖用海使用金标准不一样,围海养殖40元/亩,海水筏式养殖用海15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