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报名对象有哪些要求?
2023-05-22 11:00:2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39
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未利用宅基地,解决全市已批未安置宅基地农户建房落地难问题。近日,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报名对象有哪些要求?
一、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报名对象有哪些要求?
1.报名对象资格条件:
(1)所在村建房用地指标未全部落实的,具有宅基地资格权,已完成宅基地审批手续,安置方式为垂直房但未落实宅基地的农户;
(2)计划按农村有机更新政策实施村庄改造,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可审定宅基地审批基数的农户。
2.符合前款宅基地审批条件但未审批的农户,自愿申请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的,所属镇(街道)可按规定先予以审核建房用地面积,并提交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资格审核意见;宅基地跨村、跨镇(街道)安置选位中标的,农户所属地镇(街道)按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
3.中标农户在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建设前,应按规定由原村集体收回或拆除原有旧房,并注销不动产权证。
4.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农户,其宅基地审批面积必须全部进行跨村安置,不得在原村庄安置部分宅基地(不包括水平套房部分)。在完成安置后,不改变其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允许其将户口迁入调出方村居。
5.申请跨村、跨镇(街道)安置宅基地的资格权人以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参加安置,也可拆分用于多个村安置。
6.不允许宅基地跨村安置的对象为:
(1)因拥有合法宅基地待安置的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加跨村安置,半边户除外;
(2)所在村村庄改造用地指标已经全部落实(无论村庄改造是否完成)的,未安置的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
(3)开展空心村改造的未安置农户,不允许进行跨村安置。
二、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报名流程及投标选位安排
1.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17时止):组织报名,选择安置地块意向。
2.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日,报名对象跨村安置资格审查。
3.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5日: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宗地界址图、投标选位办法。
4.2023年6月9日下午2:00组织选位投标,提前半小时办理领牌入场手续。
报名地点:义乌市苏溪农村土地整备有限公司(义乌市苏溪镇政府2号楼2206办公室),联系人:方先生、金女士,联系电话:85915600。
注:未尽事宜,按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以上就是苏溪镇宅基地跨村(跨镇街)安置公告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