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坝勐村首批易地扶贫搬迁户领取“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2020-07-20 10:49:42来源:民族时报阅读量:923
“自从2018年搬进安置点后,我们的住房环境比以前好多了。今天拿到这个红本本,心里面更踏实了!”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仪式上,景洪市坝勐新村村民飘四认真打量着手中的证书难掩心中喜悦。
6月17日,景洪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嘎洒镇曼点村委会坝勐村举行,坝勐村54户村民全部领到不动产权证书。景洪市副市长贾胜生出席仪式并讲话,市扶贫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嘎洒镇政府及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领导及曼点村委会支书、主任,坝勐村小组组长等参加。
据悉,此次发证也是景洪市颁发的首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据介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搬迁群众的合法财产,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产权登到簿里、写进证里、发到手中,用法定形式把搬迁群众的房屋所有权牢牢固定下来,首先是让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村民有了真正的归属感;其次是明确了每家人的房屋土地界限,减少房屋土地界限的纠纷;更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延续。
贾胜生指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将有效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使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和交易有了法律保护和制度保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一步。
贾胜生要求,各单位要落实责任,重视贫困户搬迁后的生活安置和产业发展,确保贫困户搬得出、能致富、可发展,努力做到搬迁与脱贫致富同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杨继东表示,下一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为全市易地扶贫安置点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让景洪市村民早日领到属于自己家房屋和宅基地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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