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村!嘉善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2023-03-28 11:39:4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9313
2023年3月21日-27日,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嘉善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多少?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嘉善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
1、大云镇大云村、缪家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4-001号):因大云镇人民政府实施2022A-110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大云镇大云村、缪家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1.1220公顷。
2、惠民街道枫南村
(1)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3-005号):因惠民街道办事处实施2022A-89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惠民街道枫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32公顷。
(2)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3-003号):因2021A-86号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惠民街道枫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673公顷。
(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3-003号):因惠民街道办事处实施2021A-86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惠民街道枫南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4673公顷。
(4)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3-002号):因2022G-12-2号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惠民街道枫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28公顷。
(5)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3-002号):因惠民街道办事处实施2022G-12-2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惠民街道枫南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4228公顷。
3、西塘镇地甸村、东汇村
(1)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5-002-01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西塘镇地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3830公顷。
(2)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5-002-02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西塘镇东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2189公顷。
(3)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5-002-02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西塘镇东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2189公顷。
(4)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5-002-01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西塘镇地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3830公顷。
4、天凝镇洪福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9-003号):因嘉善县人民政府实施20210-4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天凝镇洪福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630公顷。
5、干窑镇范东村、胡家埭村
(1)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6-002-02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干窑镇范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3632公顷。
(2)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6-002-01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干窑镇胡家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9115公顷。
6、姚庄镇北港村、北鹤村、界泾港村、姚庄村、中联村
(1)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8-003-05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姚庄镇北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6448公顷。
(2)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8-003-02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姚庄镇北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919公顷。
(3)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8-003-04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姚庄镇界泾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3843公顷。
(4)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8-003-01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姚庄镇姚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144公顷。
(5)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善征[2023]08-003-03号):因嘉善大道建设需要,拟征收姚庄镇中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374公顷。
7、罗星街道亭桥村
(1)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2-006号):因嘉善县人民政府实施横一路(慈山路一边界)(2023A-2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罗星街道亭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82公顷。
(2)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善征[2023]02-007号):因嘉善县人民政府实施白水塘南岸滨河景观工程(章典史港一嘉善大道)(2023A-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罗星街道亭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65公顷。
二、嘉善县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善政发〔2020〕11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一级区片: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林地补偿标准为55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善政发〔202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嘉善县首批拆迁村名单2023的介绍,涉及7个镇(街道)14个村。咨询:嘉善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