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最新消息:各区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2023-03-22 12:22: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041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最新消息有哪些?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最新消息
2023年3月1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规〔2023〕5号)发布,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各区征地补偿标准为:
1.思明区、湖里区:区片综合地价为9.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为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励金为1.2万元/亩,总包干补偿价为15.5万元/亩。
2.集美区、海沧区:区片综合地价为8.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3.3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为3万元/亩,按时交地奖励金为1.2万元/亩,总包干补偿价为12.5万元/亩。
3.同安区、翔安区:区片综合地价为7.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3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5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为2万元/亩,按时交地奖励金为1.2万元/亩,总包干补偿价为10.7万元/亩。
市、区两级结算征地包干费用时,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每亩2万元调剂费,同安区、翔安区每亩3.5万元调剂费。涉及青苗补偿高于上述标准以及地上附着物的差异补偿,可通过调剂费依法给予补偿,具体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鱼池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亩包干补偿,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市、区两级结算费用时,每亩增加1万元调剂费,调剂费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本市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介绍的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最新消息,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9.3万元/亩(思明区、湖里区)、8.3万元/亩(集美区、海沧区)、7.5万元/亩(同安区、翔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