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哪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哪些职责?
2023-03-17 11:34:4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12
近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那么,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哪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哪些职责?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哪些?
1、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有集体使用的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的经营权或使用权以及林木使用权;
2、农村集体投资投劳兴建和各种合作方式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企业的资产产权;
4、农村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债权;
5、农村集体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按照协议及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
6、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减免税费以及由单位和个人资助、捐赠财务等形成并依法由农村集体所有的产权资产;
7、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8、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其他资产。
以下农村集体资产不得交易
1、国家投资建设但归农村集体实际管理使用的公益设施;
2、产权关系不明确,处置权限有争议的;
3、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交易的。
二、韶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哪些职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本辖区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者根据本辖区实际分级、分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专门服务平台,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履行以下职责:
1、提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场所,协助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培训工作;
2、审核交易资料、统一发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
3、接受竞投意向人咨询和报名,审查竞投意向人资质,收取交易保证金;
4、按照规定组织交易;
5、指导交易合同签订;
6、保存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和交易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
7、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合同归档备案;
8、记录交易主体的诚信情况。
总结:韶关市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上述8种,农村集体资产必须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履行上述8项职责。